最新资讯
THE LATESET NEWS咨询热线
13131028607
地址: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260号东悦城1-7-708
手机:13131028607
手机:13131028607
简析“六税两费”减半政策的适用主体判定条件
发布时间:2022/03/08
点击量:0
简析“六税两费”减半政策的适用主体判定条件
一、核心内容——新增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半
对于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(包括原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后)享受政策条件,区分新设企业与存续企业进行判定:
1、新设企业(2021.6.1日后设立,根据初始条件判定)
1.1首次汇算清缴前
根据设立时是否满足两类条件(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、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)。
已设立运营但未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的,以申报期上月末数据为准。
政策适用期间:设立当月——首次汇算完成日
1.2有首次汇算清缴记录后
根据汇算结果判定下一期间是否享受下一期间减半优惠。
政策适用期间:首次汇算完成日——次年6月30日
2、存续企业(2021.6.1日前设立,根据汇算结果判定)
2.1 2022年1月-2022年6月30日是否适用
根据2020年度汇算清缴结果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判定。
2.2 2022年7月1日-2023年6月30日是否适用
根据2021年度汇算清缴结果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判定。
二、政策归纳图示